SN/T 0426-1995 出口冻乳猪、冻小猪检验规程
作者:标准资料网 时间:2024-05-12 09:15:41 浏览:8598
来源:标准资料网
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出口冻乳猪、冻小猪检验规程 |
英文名称: | Rule for inspection of frozen sucklink pigs and frozen small pigs for export |
中标分类: |
食品 >>
食品加工与制品 >>
肉类加工制品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 >>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动物制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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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发布日期: | 1995-09-20 |
实施日期: | 1996-01-01 |
首发日期: |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湖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重庆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起草人: | 赵森娟、伍满支、刘渝 |
出版日期: | 1996-01-01 |
页数: | 5页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冻乳猪、冻小猪的技术要求、检验和贮藏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冻乳猪、冻小猪(茶猪、中猪)。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没有内容
引用标准
GB 2795 出口冻兔肉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方法
GB 5033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 9691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SN 0168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 0169 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SN 017。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方法
SN 0172 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SN/T 0410.2 出口冻猪肉及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
SN 042。出口猪肉旋毛虫检验方法(消化法)
所属分类: 食品 食品加工与制品 肉类加工制品 食品技术 肉 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动物制品综合
MIL-STD-1510B, MILITARY STANDARD: CONTAINER DESIGN RETRIEVAL SYSTEM, PROCEDURES FOR USE OF [S/S BY MIL-STD-2073-1]., This standard provides DOD activities having packaging development/procurement responsibilities, and their contractors, the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the Container Design Retrieval System (CDRD).
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
英文名称: | The classification signs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城市生活污染源控制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 >>
废物 >>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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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9095-2003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8-07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首发日期: | 2003-04-25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归口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北京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等 |
起草人: | 吴文伟、吴其伟、王晓燕、刘竞、邓俊、王伟、王士利、姜建生、王鹏翔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页数: | 【彩图】24页 |
计划单号: | 20065747-T-333 |
适用范围
本标准代替GB/T 19095-200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适用于易于分类回收的有关商品的环保包装。
与GB/T 19095-200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英文名称修改为The classification signs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增加表1,用以表示十四个标志符号的层次结构;
——修改了可回收物、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的英文对照词;
——修改了PANTONG色标号的后缀;
——修改了序号2“有害垃圾”、序号4“可燃垃圾”、序号5“可堆肥垃圾”、序号8“塑料”、序号10“玻璃”、序号12“瓶罐”的标志;
——序号2“有害垃圾”的说明列调整为“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序号14“电池”的说明列调整为“表示废电池,包括柱形电池、扣形电池、板形电池和异形电池等。”;
——序号13“厨余垃圾”中文名称修改为“餐厨垃圾”,其英文对照词和说明做相应的修改;
——调整序号14“电池”和序号13“厨余垃圾”的次序;
——增加附录A,作为推荐使用的彩色标志。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前言Ⅲ
1 范围1
2 一般规定1
3 标志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彩色标志示意图9
引用标准
没有内容
所属分类: 环境保护 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市生活污染源控制标准 环保 保健与安全 废物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